上海侦探:有了私生子,会构成重婚罪吗?单纯有私生子,但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,或者虽然存在上述情形但情节不严重的,不会构成重婚罪。因为有非婚生子女不一定要通过与他人重婚来实现,也可能通过非结婚的“婚外情”来生育,这与重婚是不同的概念。
很多人以为,婚后出轨,甚至和第三者生了孩子,就一定是重婚罪。
按照《刑法》,重婚罪大致有两种:
一种是“法律重婚”,也就是明明已经有配偶,还和别人去登记结婚;或者知道对方已婚,仍和对方登记。
另一种是“事实重婚”,没领证,但两人对外说自己是夫妻,还长期稳定住在一起——一般得三个月以上,而且要有邻居、亲友等能证明的情况。
除此之外,还得有“主观故意”,即明知道自己或对方是已婚状态,还要去建立新的婚姻关系。
这么一来,光是婚外情,哪怕生了孩子,如果没有登记、也没有以夫妻名义稳定生活,就很难构成重婚罪。
关键在证据。要么有明确的结婚登记记录,要么能拿出“稳定同居 + 对外夫妻身份”的证据。
光凭“有了私生子”不行,因为孩子的出生证明未必写了“夫妻”,生活状态也可能不符合“夫妻名义同居”的标准。
“这样的话,重婚罪还有什么用?”
“男的和小三同居、生子,但不公开身份,原配就很难维权,这法律约束力也太弱了。”
婚外生子不一定坐牢,但肯定违背婚姻忠诚义务。
在离婚时,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、追讨抚养费。
不过,这类赔偿通常金额不高,跟公众的道德愤怒有差距。
有人说:“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,谁还敢结婚?”
也有人觉得,“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继承权,本身就在冲击婚姻制度。”
结婚率、生育率下降的背后,或许就有这些法律现实的影响。
重婚罪的初衷是维护婚姻稳定,可现实中,因为取证难、处罚轻,很多人觉得它名存实亡。法律和道德之间的落差,正是争议不断的原因。